学校首页
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日期: 2024-03-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校党字【2015】33号  

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20155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校基层党组织是指各学院()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机关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学校党委直属党支部。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处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最前沿。是党在学校开展工作的基础,担负着联系、宣传、组织、团结全体师生员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在保证党对高等教育的坚强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不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基层党组织在我校及各学院、各单位改革发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但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与中州大学提高办学层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组织生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具体表现为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虽已确立,但是其运行机制以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机制中的职能定位还不明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并没有得到有效激发;学校虽然注重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支部书记队伍,但是对这支队伍的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重视不够,基层党务工作者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工作保障机制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高校,学校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挑战、破解新难题,使各级基层党组织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坚强堡垒。  

二、明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实现学校提高办学层次为目标,以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创新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为手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活力,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学校的中心任务落实到基层各项工作中,为推动学校的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实现办学层次和水平的提高提供坚强的动力和可靠保证。  

(二)目标任务    

1.组织坚强有力。各级基层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证作用更加突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学校和各学院、各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政策在基层进一步得到落实,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校和各学院各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4.师生员工满意。基层党组织建设体现师生意愿,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师生认可,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关系和谐。  

 

三、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格局。学校党委成立党建工作领导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学院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讨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和体会,推广先进经验。针对学校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和中心任务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阶段性指导意见,对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各学院要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总结分析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要建立党委、总支、支部三级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学校党委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有宏观领导和指导的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加强学院和各单位基层党的建设负有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责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支部对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负有直接落实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热爱党务工作、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选配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要像关心教学科研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成长,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激励机制,积极帮助解决他们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选树基层优秀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大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宣传表彰力度。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为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榜样,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学校党委、学院党总支为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学校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把是否担任过基层党组织工作作为基本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总支委员人选。一般工作人员和专职教师担任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列入学校副科级干部管理。党支部书记享受每月150元专项补助。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素质和能力水平。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校内校外培训,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群众工作以及其他工作的本领。  

(四)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考核制度    

制定科学完善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每年进行一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考核;每年一次开展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五星级支部评定”活动(考核办法另行发文),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通过考核,规范管理,健全激励制约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创新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完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  

(五)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机制    

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校所收党费,除总额的50%按规定上缴郑州市委外,20%留存学校党委组织部,用于组织全校性党的活动,30%指标返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5%用于基层开展党的活动,5%用于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离退休支部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基层党建活动经费,除党费途径支出外,学校按照每年每个党支部1万元(每个党总支不超过3万元)标准设立学校基层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经费使用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制定。  

四、建立健全学院(部)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学院(部)党组织与行政实行共同负责、分工合作的制度。共同负责的主要事项,是指学院(部)的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行政管理以及在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涉及到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党政共同负责以外的事项,由学院(部)党组织和行政分别按其职权范围,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主要决策形式和基本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党总支正副书记和委员,学院(部)行政正副职等。学院(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会议决定。一般每两周要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以半数以上应出席会议成员通过为有效。党政联席会议应当制度化、规范化,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根据议题内容分别主持会议。  

学院(部)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有效形成学院(部)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及党政领导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奋斗、和谐向上的良好环境。  

学院(部)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每学期要召开总支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学期党组织生活计划,按照教职工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党内教育管理活动。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指导。  

五、深入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    

进一步改进和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形式。教职工党支部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促进中心工作的要求,适应学校和各学院各单位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尽可能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组织对应设置。学生党支部目前可以以院为单位设立,坚持“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小组”的工作格局。  

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与活动方式。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组织生活、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方法途径,结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开展教育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增强活动效果。教师党支部要想方设法服务教师,帮助他们实现事业发展的愿望,达到促进学科发展和个人发展相统一,树立以学生为本,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理念,做好教书育人的各项工作;机关党支部要协助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党员进行监督;做好本单位合同制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学生党支部要围绕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活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健康成长;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使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要积极开展支部工作新载体活动的组织,积极探索其它有效支部工作形式。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加强对党校、党建刊物、党员专题教育网站、党建信息管理系统等设施的建设,扩展党建工作的形式。  

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工作决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证监督等环节,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规范办学行为、保持稳定上下功夫,把党组织的作用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活动的全过程,有机渗透和融合到各项工作中。为此,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上党课。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保证一年一次;组织生活会要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抓好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学校专家学者的优势,通过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和研讨会等形式,切实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和教育,同时引导好党员的自学。加强实践锻炼,通过党员示范岗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践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等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加强党员的修养;在作风建设中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走访困难党员制度,经常了解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发展工作要有计划,突出重点,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不断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    

建立健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其它基层支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党员志愿者、党员服务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政府、学校或工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解除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顾虑与精神负担;帮助党员和群众业务成长;在党员和群众生活有困难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四)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规范和完善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及时开展我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民主程序。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在会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会后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和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党员汇报一次工作,坚持党内重大事务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七、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学院各单位如发生违纪案件除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党政一肩挑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梳理各学院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查找管理工作漏洞,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发挥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  

(三)党总支、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学院本部门党员进行党章和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对本学院本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协助本学院本部门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制作维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政编码:450044   统一服务热线:400-68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