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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维护、及有害信息处理制度
日期: 2024-03-10 信息来源: 特殊教育学院 点击数: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网站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为学校、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是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促进网站的建设与发展,对学院网上信息进行及时、有效、规范的管理,制定本网络信息管理制度。

一、网站建设守则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岛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矿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有关法则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2、单位用户未经允许不得在服务器上开设没有CERNET备案和认可的BBS电子公告栏;

3、单位用户在院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有害社会稳定。治安和有伤风化。根据“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传播扩散,应及时报告学院办公室、分团委办公室处理;发现各种有害、涉密信息或收到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不得传播扩散,应及时报告学院办公室、分团委办公室处理。

4、单位用户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发布信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5、各单位指定专人为网管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发布工作,用户密码不得转告他人,密码泄密本单位自己负责;

6、单位用户在学院网站提供的软件和应用必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例;

7、凡已接入学院网站的各单位,应自行保留本单位网站的备份,原则须24小时有人维护,并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8、必须树立安全观念,定期检查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与学院网络管理员联系。

二、校园网信息发布规则

1、信息发布资格人

(1) 部门(包括学生组织)网络管理员;

(2) 具备有效、准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2、信息发布资格人的权力和责任

(1)可通过本系统发布本部门不涉密的通知、公告、新闻等;

(2) 可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进行修改;

(3) 具有对所发布信息的解释权力和义务;

(4) 要及时更新所负责网站或栏目的信息;

(5)用户所发布的信息代表其所在单位,用户所发布的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采取实名形式发布;由信息内容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包括法律责任,由发布者和部门审核者承担。

3、发布的内容

(1)所发布信息必须是与学校及学院各部门有关的合法内容;

(2)各部门要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发送通知、公告和传送文件;

(3) 与本部门有关的新闻、图片资料、表格文档等。

4、信息发布程序

(1)各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发布信息时,须经本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审核后上传;

(2)各部门要在学院主页发布新闻信息时,须经本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学院办公室或分团委办公室编辑后上传;

(3)各部门要在学院主页发布院务信息时,须经本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学院办公室编辑后上传;

(4)各部门举办活动要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时,可在学院主页上以专题报道形式进行宣传。

特殊教育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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